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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06-22

化学与材料科学系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搞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公私财物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现就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落实。

1、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必须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安全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隐患于   1月   15日   前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要严格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放假前,各系要组织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督促他们关好窗、锁好门,所有电器设备断电。妥善保管好办公室、教学楼、学生宿舍的公私财物。学生的贵重物品(电脑、现金、存折、高档衣物等)自行寄存,不得存放在教室、寝室。广大师生要强化安全防患意识,切实管好自己的人,关好自己的门。切勿因疏忽大意导致失窃,否则责任自负。    

3、广大师生要注意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绝不允许租乘证照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不允许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4、所有师生员工在假期要切实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破坏、防事故)工作,严禁赌博和收藏违禁物品;严禁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注意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外出办事、旅游或走亲访友的教职工,要委托别人照看好住房;离校外籍教师住房内的贵重物品由所在单位代为妥善保管。

5、放假后,学生应按时回家,要走亲访友的应事先向家长和班主任报告。留校学生按学工处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假期从事勤工助学的学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学生在假期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自己负责。

6、放假后,所有实验室、教室一律关门上锁。假期须使用教室、实验室必须征得保卫处和教务处同意,否则门卫关门拒进。

7、寒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所在地的治安管理有关规定,自觉维护社会稳定。

8、寒假期间,保卫处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室设保卫处治安科,值班电话8375110。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以确保各类事件及时处置。

二○一○年     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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