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材环院政〔2018〕42号
关于发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1.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汇总表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日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印发
附件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创优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倡导积极向上的优良学风,推动学院的学风建设,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大学生“创优奖学金”,旨在奖励学习努力、成绩优秀、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
一、奖励范围
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大一、大二、大三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二)、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无旷课行为;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本学年内没有受到过各种纪律处分;
(五)、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学年内所修各门课程(含公共课、专业课)成绩及格,无补考科目。
(六)、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学年内获得的创新创业专门学分可在评优中实行加分,其加分规则为每获得1个创新创业学分加0.1分,最多加0.5分。
(七)、总分数=学年内所修各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学分加分,要求总分数大于等于3.0。
其中:平均学分绩点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的规定进行计算。创新创业累计学分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创新学分认定及累计转换办法》中的规定予以认定。
三、奖励设置
(一)、“创优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奖和二等奖学金奖。
(二)、“创优奖学金”按同专业同年级在院学生分类评选,其比例为:
一等奖学金:大一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大二、大三学生评定比例为1%,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大一学生评定比例为3%,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大二、大三学生评定比例为2%,奖励金额为600元/人。
(三)、以上比例中的人数按同年级同专业计算,并按4舍5入计算到整数,在上述计算结果基础上,如果出现某年级同专业一二等奖励人数为0,则按实际奖励1人计算。
四、评审程序
(一)、“创优奖学金”每学年9月评审一次。
(二)、“创优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交学院教务办。
(三)、学院成立“创优奖学金”评审小组,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学院相关领导、任课老师代表、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教务主任组成,负责审查学生资格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审定并复核学生分数,经综合评议确定本学院“创优奖学金”获奖的初评学生名单。
(四)、将初评名单向本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五)、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确定“创优奖学金”学生名单,报校务会审定。
(六)、校务会审定结果以校教通发文,并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1:学生用表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学院 年级 专业 学号 姓名:
学 期 |
课程名称 |
成绩 |
学分 |
绩点数 |
学分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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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与学分绩点合计 |
A: |
此处不填 |
B: |
平均学分绩点(C)=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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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创新创业累计学分(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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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值=D×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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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分数=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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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数
学生一学年来综合表现总结(含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活动参与、学习情况、创新创业、获奖情况等)(200字以内)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学院存留
附件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优奖学金”汇总表
学院名称(盖章):
年 级 |
专 业 |
学 号 |
姓 名 |
合计分数 |
排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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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请分专业、年级、合计分数由高到低排名顺序填写。
学院负责人签字: 学院公章(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