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1年实施)、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27号令《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金沙官网2022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各单位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反映本单位主要工作,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各单位具体归档范围参见档案馆网站首页下载中心—《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2.各单位2022年以前产生、“应归未归”的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1.为保障学校档案资源的完整、系统,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归档工作,档案馆将把各单位归档质量登入管理台账,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党政办打分评分依据。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各单位综合科科长(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2.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涉及机构调整、撤并、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统一归档。
3.各单位须加强重大项目、重大活动与事件过程中声像与实物等特殊载体材料的归档,声像档案须标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4.所有纸质材料必须是原件,图片必须是原图。
5移交文件材料必须履行移交手续,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文件材料移交(接、收)清单》(请在档案馆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各执一份。
三、归档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党群、行政类档案联系人:彭韶霜,电话:13873849819
教学、出版类档案联系人:蒋小红,电话:13574501911
科研、基建类档案联系人:谭伟贞,电话:13467380666
学生、财会类档案联系人:阮红兵,电话:13762290950
声像、实物类档案联系人:唐红辉,电话:13973816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