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新学期,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坐班制人员严格执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二、专任教师要严格按课表上课,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等工作。攻读博士学位的在职教职工严格按照《在职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版)》(校政发﹝2020﹞17号)文件的要求,执行相关政策,不准请人代课等变相脱产行为,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校党办发﹝2020﹞9号及校通﹝2020﹞9号文件精神,各单位需做好本单位教职员工行程、健康情况等台帐要求,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相关工作。
四、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学习《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校政发〔2019〕18号)文件,严格按照要求遵守劳动纪律,凡是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高度认识考勤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检查,及时掌握教职员工相关情况;各单位(部门)考勤员对本单位教职工到岗出勤情况进行详实统计,严格把关,避免出现不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三)人事处、督查处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小组,将采取不定时、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部门)落实情况,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出现。
人事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