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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质监通〔2020〕3号 关于加强在线听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3-25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正式开学后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促进疫情防控期间的教风、学风建设、规范在线教学管理、推动金沙官网在线教学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发展,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听课制度》(校政发〔201737号),现就加强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一)听课人员包括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团成员、机关教辅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务处和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科级以上干部等校级听课人员,以及各学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等院级听课人员、专任教师。疫情期间对专任教师在线听课不做硬性要求

(二)听课人员的听课工作量:参照学校规定的听课工作量要求(在线听课与正式开学后线下听课均纳入总听课量)

二、在线听课工作要求。参照常规听课工作要求结合在线教学特点开展。对相关学院的专任教师的在线教学情况开展听课,对教师在线教学情况通过学校网络听评课系统给以评课(评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为在线听课)。各二级学院和被听课教师需对听课人员的在线听课工作给以工作条件、人员配合等方面的支持。

三、在线教学听课方式。听课人员请主动对接相关二级学院教务秘书,随机开展对各在线教学平台上有关任课教师在线教学情况的听课。(1)具体登录相关教学平台,通过平台后台数据或以学生身份进入平台,全面了解相关课程师生在平台上开展在线教学的情况,平台登录方式可要求任课教师或请所在学院教务秘书联系学校教务处提供。(2)如果有教师因网络拥堵等问题临时使用腾讯会议、QQ群、微信群等其他网络在线教学方式的,可请相关教师自行提供参与听课方式和教学情况依据(QQ群号、在线会议邀请码、教学设计电子文稿、教学情况截屏图片等)。

附件:

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线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适用于督导、同行教师、管理人员评价)

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在线教学听课登记表(供听课工作用表)

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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