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2023年度统战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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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3 点击:


各党总支部、民主党派、统战团体:

为充分发挥学校统一战线在服务中心大局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不断巩固和壮大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激励统战成员担当作为,学校宣传统战部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统战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每2年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个人类别

1.优秀统战负责人及成员(10人):主要面向在学校统一战线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党派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归侨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及眷属、归国留学人员等。

2.优秀统战干部(2人):主要面向在统一战线队伍和岗位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统战干部。

二、推荐程序

1.优秀统战组织负责人和成员由各统战基层组织推荐,并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后上报党委宣传统战部。

2.各院部党总支推荐优秀统战干部至党委宣传统战部。

3.党委宣传统战部汇总各推荐申报材料,由党委宣传统战部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评审(没达到条件可空缺),经学校党委审定后进行表彰。

三、推荐条件

评选表彰应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事迹要真实突出、群众认可,体现统战工作特点优势,符合统战事业发展要求,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2.认真履职尽责。从事统战工作至少2年以上立足本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果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为学校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成绩。

3.积极议政建言。深刻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涵,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等职能,建言献策成果突出,为多党合作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4.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5.道德品质高尚。带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6.综合素质过硬。具有强烈的担当精神和业务能力,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在推动统一战线实践创新、理论研究、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优秀,在团结引导、凝聚统战成员方面事迹突出,在统一战线群体中具有示范作用和一定的影响力。

四、名额分配

1.民盟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3人    

2.九三学社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3人

3.农工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支部1人     

4.其他民主党派(民建、民进、民革)1人

5.归侨侨眷联合会1人  

6.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1人  

7.统战干部2人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每人发放奖金500元,并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表彰。同时,将多渠道宣传先进个人的突出事迹。

六、有关要求

希望各党总支、民主党派、统战团体高度重视,坚持民主推荐,突出业绩,做好选拔推荐工作。11月24日前,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党总支将统战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发送至党委统战部邮箱:2482633507@qq.con。

联系人:袁小艳,电话:18673866583。


附件: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统战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docx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3年1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