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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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经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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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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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
建议资金来源:一是学校备用金,二是其他进校公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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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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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审核意见 |
预算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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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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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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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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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签字流程走完后,自己复印一份留底,原件交财务处,由财务处走会议审核流程来确定。 |
说明:1、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预算管理办法》(校政发【2022】16号)第二十三条: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情况确需动用学校预备费的,须由经费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立项依据及预算使用方案,归口管理部门和计划财务处审核同意后,经分管校领导和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按下列权限审批:
预算追加10万元以下的,报校长审批;
预算追加10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处报校务会审定;
预算追加30万元(含)以上的,由财务处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2、其他进校公用经费,参照报帐流程审批。
3、本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一份,计划财务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