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自考助学班收费公示牌
计费单位:元/生.年
学费标准类 别
脱产生
非脱产生
业余班(本科)
业余班(专科)
备注
文科类(学历继续教育)
3100
2100
1、学费中已包含实习实验费;2、书籍课本费按实际工本费收取; 3、本(专)科层次执行同一类标准; 4、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现行普通大中专院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执行。
理科类(学历继续教育)
3200
2200
艺术类(学历继续教育)
4800
3800
医药类(学历继续教育)
4200
文史类(自考助学)
2600
2400
书籍课本费按实际工本费收取
理工类(自考助学)
2800
艺术类(自考助学)
4400
一、收费依据:函授专业学费根据湘教发﹝2023﹞6号文件标准执收,自考(业余)助学班学费根据湘价服﹝2006﹞188号文件执收。
二、本校保护广大学生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承诺不违背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向学生及考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按规定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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