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学校返聘与外聘教师的管理,经学校2024年第5次校务会研究,特对返聘教师的工作任务及待遇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聘期工作任务
聘期内,返聘教师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一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的85%,且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门理论课的教学,一学年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92个课时。二级教授的返聘工作量由双方共同商定。返聘到其他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薪酬标准
返聘教师按在职员工标准享受工作餐补助,购买一份金额不高于600元人身安全意外保险,按以下标准享受薪酬,不再另外发放目标管理奖、考核绩效及年终奖金等。具体薪酬标准如下:
正高级职称 | 副高级职称 | 其他专技系列 |
6500元/月 | 5000元/月 | 4000元/月 |
三、执行时间
此补充规定从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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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