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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党总支民主生活会规定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6

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重要形式。开好民主生活会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自身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联系本单位思想和工作实际来确定,并加以认真检查。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特别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有关教学、科研的质量水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经验教训。

(四)信息学院建设、改革与发展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经验教训。

(五)其它有关班子建设的重要问题。

二、方法和要求

(一)会前准备。民主生活会前应广泛征求、收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提前把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和日期通知党员同志,每个党员要联系思想、学习、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准备。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在会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出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群众意见的综合材料,向总支书记汇报。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可开展一些谈心通气活动,就有关问题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二)明确主题。一次民主生活会可能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因此,民主生活会前要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会议的主题,抓住重点,切实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布置工作的会议。

(三)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委员之间坦诚相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主要领导要带头谈思想、谈认识,所有成员不仅要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也要敢于批评别人存在的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定期参加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不得公开的问题,不要随便乱说,更不得会上不说会后乱说。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向主持人请假并经获准,因故缺席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主题,应在会议召开的十天前向组织部等有关组织报告,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进行指导。

(七)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要安排在当年的年底或第二年的元月初以前召开。

(八)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要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流于形式,要针对存在的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负责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九)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十)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记录,撰写民主生活会纪要及有关汇报材料。

                                                          信息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