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查,11月2日(第九周星期四)第三小节课钟新梅老师未按时赶到教室授课,汉文B20233、汉文B20234学习委员在打铃后发现老师没到,就打电话告诉教务秘书李红娟老师,李老师到301去查看了上课情况,于是打电话给钟老师,钟老师10:26跟罗主宾副院长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说已经和两个班的学生进行沟通,把课延后一周,得到罗主宾同意后,就让学生自由安排。该情形符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校政发〔2022〕41号)第八条第(五)款第2点“未及时了解本人教学信息,造成未能按时到校上课”,属于三级教学事故之规定。
经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钟新梅老师记三级教学事故,并在全校予以通报。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认真学习教学管理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务处 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