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发〔2021〕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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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全日制转专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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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9日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规范转专业工作,更好地满足金沙官网学生个性、特长的发展需要,调动学生对专业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维护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1+2”选考模式专业组分组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全面贯彻实施“转专业促学风”的理念。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转出/进人数均不得超过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
第二条艺术、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的学生不能与其它普通专业互转,省内定向公费师范、省级优师专项等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条件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特长和志向,申请转出时在原专业成绩排名前5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3.当年录取的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不违背本细则第二条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可以转专业;办理了入学注册的在读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照本细则第四条办理转专业。
4.热门专业(前三学年转入平均人数大于5%的专业)转生僻专业(前三学年转出人数大于5%的专业),可以申请转专业。
5.学校或二级学院因学科和专业的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一年级第一学期的学生转专业,可以“平转”在同一年级;一年级第二学期或二年级的学生转专业,必须“降转”,即至少降一个年级,“降转”不受本文件第三条限制;三年级及以上不能转专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正在休学的。
2.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3.其它无正当理由的。
三、转专业的程序
第六条 学生转专业每学期集中办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转出学院审批。学生于第18--19周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交转出学院教务办,转出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办法审核签署意见,在预备周交到转入学院。
2.转入学院审批。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办法审核签署意见,统一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以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2)交教务处。
3.学校审批。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周审核转专业学生材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签,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务会审批,于每学期第3周前公示、发文。
4.转专业学生报到。学生凭转专业学校文件1周时间内到教务处、转入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转入专业报到学习。
四、管理与课程学分认定
第七条 在转专业审批前,学生必须遵守校纪校规,在原班级参加学习,如有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同时视其情节的轻重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八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两周内,应当完成学分认定工作,认定办法如下:
1.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且转出专业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时,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认定学分。
2.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近的,经本人申请、开课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转入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审批后予以认定。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严格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原专业如有专业课程不及格者,由学生写出申请,经转入专业学院审核批准后,清理不及格课程信息。
第十条 转专业的学生收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年级收费标准执行,应补修的学分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附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解释权属教务处。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21级开始执行。原《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转专业实施细则》(院政发〔2019〕75号)同时废止。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