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区安全与卫生巡查管理规定
根据金沙官网学生宿舍管理的现实情况,也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卫生、治安、文明养成方面的管理与引导,规范学生在寝室区的学习、生活秩序,创建文明、平安、和谐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区安全与卫生巡查制度。
一、人员:
从全校各系推荐的贫困生和志愿服务者中公开招聘,先由各系部按要求进行初选和推荐,再由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根据推荐对象的个人情况进行选用、管理与考核。
二、待遇:
参与值班巡查的学生,每天值班四个小时,按学校勤工俭学对待,每月130元,由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考核后,经助学管理科审定,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凡做满一个学期的,考核合格,在当年度的国家奖助学金评比中,没有违纪违规行为,所在专业系须评其为二等(含)以上助学金。凡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无违纪违规行为,所在专业系须评其为一等助学金。
三、管理:
所有宿舍安全卫生值班人员,由系部推荐,由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宿舍管理科负责选用、岗位安排、日常管理、检查、考核。原则上选自本系的值班人员巡查本系学生寝室区域。
四、职责与要求:
所有宿舍卫生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学生工作处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凡工作违规或不合要求的,学生工作处有权随时撤换。凡被撤换的人员,不能享受当月学校的勤工俭学金、不得享受当学年二等以下(含)国家奖助学金。
1、每一楼层设四人,分为两组。每组值班四个小时,分为上午班和下午班。负责对宿舍区卫生、安全的巡查。
2、所以值班巡查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巡查”袖标和“工作牌”组成。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制作,凡工作不满一学期者,所有制证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工作满一学期的,制证费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本人不承担此项费用。参与巡查人员在离岗前,必须将“巡查”袖标和“工作牌”交还学生宿舍管理科。凡因个人原因丢失证件者,必须照价赔偿;凡离岗后拒不交还证件者,按“不服从学校管理”给予纪律处分。
3、巡查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在指定区域的走廓或楼道上不间断地来回巡查,并负责在此期间所在区域的公共卫生、安全的纠察。
对乱丢乱扔现象要及时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记下其所在寝室,下班后及时向宿舍管理科报告;对卫生工的工作情况、工作效率进行纠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科报告;发现寝室无人状态下不关门落锁,寝室人员就寝时不关门落栓,私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明火、聚众赌博、聚众酗酒、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宿舍管理科报告;发现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区,要主动上前盘问其身份和进宿舍区的原因,严密关注其行动,并及时向宿舍管理科报告,如果发现外来人员行为反常,或不配合巡查人员工作,须立即向武装保卫处和宿舍管理科报告,发现外来人员进入相邻区域时,要及时向相邻区域的值班巡查员通报情况;在巡查期间发现寝室财物失盗现象,要立即封锁现场,阻止任何人进入或离开该寝室,并立即向武装保卫处和宿舍管理科报告。
4、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凡在一个学期内,迟到早退者一次者,扣除当月勤工俭学金5元;迟到早退者两次者,扣除当月勤工俭学金20元;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扣除当月勤工俭学金50元,并在国家奖助学金评比中,下调一个档次。凡一学期中迟到或早退次数累积超过三次者,一律以撤换处理,并取消当月勤工俭学补助金。
5、在值班中凡迟到或早退二十分钟(含)以上者,一律以旷缺论处。凡值班旷缺者,一律撤换。凡被撤换的巡查人员,一律取消当年度获评国家奖助学金的资格,并扣除当月学校勤工俭学补助金。
6、凡在值班中,因个人原因迟到、早退或旷缺,并在此期间,所负责的值班区域出现失盗现象,特别是出现撬门坏门、撬锁等现象,而值班人员又不能讲清楚原因的,将取消其巡查值班资格,扣除其当月勤工俭学补助,并交由武装保卫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处
201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