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可以申请贷款展期还款,就读期间不需承担利息,贷款到期日也相应延长。学生需在当年的10月1日前向金沙官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以下材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需提供的材料:
一、《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填写说明如下。
1、“考入学校”是指将入读的新学校。
2、“原入学年份、原专业、原学历、原学制”填写在金沙官网的情况。
3、“贷款金额、合同编号、原贷款到期日期”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查询。“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的填写,按照“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与原贷款到期日期年限之差”即申请展期年限不得多于将继续就读的年限来计算。例如,原贷款到期日期为2014年9月20日,研究生就读年限为3年,则展期后贷款到期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
4、借款人签字须本人手写。
5、“考入学校经办人”是指考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考入学校意见”栏的加盖公章可以是考入学校的学校公章,也可以是考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
二、研究生(专升本)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