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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信息学院2016级实习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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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专业实习方案

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专业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19]号)文件,结合信息学院实际情况,现就2016级专业实习制订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信息学院成立由院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的2016级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组员包括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实习指导老师、校企校地合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实习工作进行全程管理监督指导,其中朱高峰副院长主要负责非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唐淑红副院长主要负责师范类专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专业学生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参加实习工作,包括制订本专业实习计划,撰写本专业实习总结,根据实习队人数配备相应的实习指导老师,负责自主实习学生的材料审核,在实习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到实习基地进行专业实习工作检查,汇总专业实习相关材料,完成专业实习成绩的录入等相关工作。

实习指导老师:负责在实习基地指导学生认真参与实习基地组织的各项实习工作,指导学生完成专业实习档案材料的填写,指导并协助基地完成实习生实习评价表、实习队实习工作评价表、学生实习成绩表等表格的填写工作,定期考核实习生工作生活情况,并填写实习指导老师工作日志等相关工作。

校地校企办公室:负责与各实习基地进行沟联联系,负责整理与实习基地的协议,负责指导实习基地的资料撰写,负责收集院的实习材料并进行汇总整理,负责向教务处递交相关的材料,负责协调各项事宜与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实习报账等相关工作。

二、毕业实习的时间安排

根据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及信息学院各专业教学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物理学专业在暑期开始实习工作,在暑期放假前一周内完成实习动员、实习资料准备和实习分组工作。2019713日按实习队分组成批次由指导老师组织前往各实习点,其中省内实习基地由学院统一安排出行车辆由指导老师送学生到实习基地,省外实习基地由指导老师带队组织学生统一购买火车票前往实习基地。

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网络工程专业、软件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物联网工程专业根据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应完成20周实习任务,学生按100个工作日填写实习日志。具体实习时间安排如下:

176~712日,为实习动员、实习资料准备阶段

2713~1116日,实习阶段

31117~1123日,实习总结(各实习队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企业完成实习总结工作任务)

物理学专业应完成20周的教育实习,学生按100个工作日填写实习日志。具体实习时间安排如下:

191~97日,实习动员、实习资料准备阶段

298~2020112日,实习阶段

32020113~119日,实习总结

三、实习基地的确定

实习基地是由学院统一实地考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开会研究讨论后上报教务处、校企校地合作处备案并签订了正式的实习基地协议的企业。(物理学专业实习基地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毕业实习意向安排

1、请2016级全体同学于630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完成实习意向填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编队安排。

2、通过校招等途径被企业或学校录用为实习生并与企业签订了实习用工合同的同学,由学校统一安排开展实习工作。

五、自主实习

1、原则上师范教育专业及本科专业选择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须参加教育实习,其他则须参加所选方向的专业实习,实习岗位应该与所学专业对口,以保证实习效果。

2、在实习工作未完成以前各学院不得批准学生提前就业。

3、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不批准不在教师岗位的单独实习。

4、非师范教育方向学生的单独实习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严格控制,非师范教育专业学生单独实习生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批准为单独实习:

1)学生准备研究生考试。

2)学生递交的实习单位所述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度不高。

3)学生到某公司流水线从事简单劳动者。

4)没有家长同意者。

5)未缴清全部学费者。

同时要求各学院审批人必须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学生在此单位可能承担的工作任务、通过在本单位的实习能够提高学生哪些方面的专业能力,再对此基础上评估是否签署同意学生参加单独实习。

确需办理单独实习的学生交以下材料:(1)接收单独实习单位函和实习单位基本情况介绍;(2)单独实习学生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字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自主单独实习申请材料由学生递交至班主任,必须先由班主任认真审核后(自主单独实习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5%),交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进行再次核实审批,集中送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批签字后统一交学校教务处进行备案。自主实习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77日下午17时。

六、实习工作要求

1、做好实习前准备工作,开好实习动员与协调会议,加强学生实习前相关技能培训。

2、各专业实习工作严格按培养方案及专业实习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3、各实习队成员应遵纪守法,文明实习,服从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火、防盗、防毒、防赌、防黄、防传销、防骗、防溺水、防过量运动等,在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切实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4、实习生在开展实习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岗位业务特点,将专业学习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巩固和提高职业素质与操作能力水平。

5、注重将思政教育融入到实习工作中,在完成实习工作同时可以充分利用机会,开展向社会、向现场工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的活动,譬如:请模范人物作报告,开座谈会,同实习单位的党团组织交流经验、体会,适当组织联欢、球赛,进行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以及参加外厂、外校或有关单位的实习工作等。

七、实习其它注意事项

1、实习生根据实习工作岗位特点撰写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内容不得少于500字;实习期间每天坚持做好实习日志填写,实习日志每天撰写内容尽量详实,不得出现“工作、休息、参观”等简单的内容;实习后期做好实习总结,并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要求认真撰写实习总结,实习总结内容不得少于1500字。实习档案材料将存入学生个人档案,要求字迹工整、必须使用黑色钢笔填写全部内容。

2、实习结束时须进行实习鉴定。实习结束时实习生应及时完成实习档案材料的填写,并将档案材料统一交到各实习队队长处,由实习队队长统一交实习单位,由实习单位在档案材料中签署鉴定意见并盖章,实习队队长以实习队为单位将档案材料提交给各实习队指导老师(单独实习学生按上述要求将个人实习档案提交给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实习指导教师和各专业教研室班主任根据学习实习情况进行审阅共同评定实习成绩。

3、实习队长(小组长)必须在本队成员的专业(教育)实习档案材料中相应的地方给出实习意见并签字。

4、专业(教育)实习档案材料中需要指导老师、实习单位给出意见的地方,不得由实习生本人给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