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的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使用效益,加强我系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固定资产管理考核细则》、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特制订以下资产管理与使用办法: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系部财产(管理员)、系部主管领导的签名。
3、凡列入学校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1、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学校国资、财务部门入账。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系部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系部资产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2、资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6、每学期结束时,资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系部和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资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系部主管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资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主管领导的安排下,由各教研室、实验室等科室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