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17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安排暨通知
各专业教研室负责人、论文指导教师和2017届毕业生:
为顺利完成2017年毕业论文工作,现就教育学院2013级各专业(2017届应用心理学专业毕业生有74人、人文教育专业毕业生有40人、学前教育专业65人)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等相关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一、毕业答辩领导组织机构
1.成立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
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教育学院刘超良院长。
副组长:教育学院李国强副院长。
成员:王旭红、王向文、赵艳红、陈尚恒等。
联络员:彭旭庆、阎波、李霞、曹婷婷、夏结暨各毕业班班主任。
2.各专业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专业答辩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小组毕业生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要求各专业教研室在5月7日前向学院教务办提交各专业具体的论文答辩工作方案与答辩小组分组安排表,以便学院协调有关工作组织。
二、毕业答辩具体事项安排
(一)论文正稿要求。原则上5月7日前交论文二稿和正稿。正稿要求要有论文标题及摘要的英文部分,按学校文件规定格式打印。论文答辩稿(正稿),一式2-4份。正稿建议在学校相关开展过毕业论文打印业务的文印店打印(自己承担打印费用,留电子稿),严格按照学校的论文撰写规范打印。打印前需请指导老师同意。
(二)答辩时间安排:
1.答辩分为两次(见下面两点说明,没有第三次):凡在规定的时间点未经指导教师、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未如期参加答辩的,原则上取消本届答辩资格,成绩记零分,经学校审批后,延期一年推迟毕业。
2.第一次集中答辩:统一安排在5月13日(本学期第12周周六)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在甘澍楼举行毕业论文答辩会议。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日后的一星期为论文修改和正式提交时间。
3. 第二次补答辩:凡第一次答辩未通过和因故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的学生,经各教研室和学院审核答辩资格后,统一安排在5月20日(本学期第13周周六)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在甘澍楼举行毕业论文答辩会议。
4.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专业教研室安排为准。请2013级学生按照要求准时参加,因没有如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之前没有接受和通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而未能如期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影响如期毕业的同学责任自负。时间如有变动,另外及时再通知。
5. 论文成绩和相关材料提交:2016年5月21日前,以各专业教研室论文指导小组为单位,上交相关毕业论文材料。
请注意:
第一次答辩通过同学的定稿及相关全套论文材料最迟在13周周一5月15日前提交。
第二次答辩通过同学的定稿及相关全套论文材料最迟在14周周一5月22日前提交。
凡无故未能及时提交毕业论文材料的同学,学院将不予如期认定论文成绩,影响如期毕业的责任自负。
(三)相关材料准备。答辩前一周需要先请各位同学下载、打印准备好《毕业论文评审表》(含“指导教师评审用表”、“评阅教师评审用表”,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本科生毕业论文相关表格(学生用)》相关部分(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或教育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学校关于毕业论文工作有关文件”栏目下载),均需要请相关教师提前填写好(评阅教师请按照系部统一安排的名单找相应老师填写,请见附表)。
(四)毕业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有关要求
1.答辩前一周,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对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评语并预评成绩。
2.答辩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专业等级评分标准及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质量和答辩情况,在参考指导教师、评阅教师预评成绩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答辩委员会须对所有论文进行终审,确定终评成绩,并从严掌握优秀标准,对确实不够水准的论文不能给予通过。对答辩小组评定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必要时可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进行二次答辩。
4.成绩评定(指导教师预评成绩、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答辩委员会终评成绩)均采用五级分制,即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请注意:成绩评定未达到中等及以上的,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5.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5%。
6.评定成绩时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1)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
(2)对文献资料的理解深刻程度,资料收集、实验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水平,引用的资料、数据是否正确、可靠。 ,
(3)有关论证的结构是否符合科学性、逻辑性,是否清楚、正确、严密,方案是否具有可行性、创新性,毕业论文(设计)的难易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等。
(4)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写作、表达水平如何。
(6)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情况。
7.毕业论文(设计)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评为不及格:
(1)立论中有明显的思想性(科学性)或逻辑性错误。
(2)抄袭他人成果,或者虽然注明是引用他人成果,但所引用的文字或观点已占论文的二分之一以上者。
(3)论文工作量不到规定的二分之一者,或有代笔者。
(五)答辩过程程序安排
1.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答辩学生毕业论文(学生自带论文定稿2-4份参加答辩),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准备答辩时拟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作好准备。
2.(1)答辩中间程序:答辩时,所有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到所在答辩小组集合,听答辩组长宣讲答辩流程。(2)学生先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5分钟,主要介绍选题的意义和论文的基本结构、内容观点);(3)由答辩小组成员和与会者提问,学生须回答提问(约5分钟,主要就论文内容及观点提2-3个问题);(4)学生回答问题(约10分钟,学生对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集中回答);(5)答辩小组进行评议,成员分别给出答辩成绩;(6)小组所有学生答辩结束后,形成答辩决议并评定论文总评成绩、向学生公布答辩结果。
3.答辩考核结束后,答辩学生需要及时填写好《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并签名,各答辩小组须对答辩过程进行记录,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学生及题目、答辩内容、提问及回答情况等。答辩记录由系教务办存档。由各论文答辩指导小组组长为每一位考生在写出答辩小组意见、评定等级并签名。
4.毕业论文最终评定成绩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综合评定。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从严掌握,成绩分布合理,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5%。
5.《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由系部统一安排下发。
6.评为优秀的学生要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审批表(学生用)》(文本和电子文档)一并交系部(获优秀成绩者一般不宜超过总数的25%。
教育学院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