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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双肩挑”岗位的通知
2011-11-24 00:00  

关于申报“双肩挑”岗位的通知

为了搞好岗位设置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级,请申请“双肩挑”的同志填好申请表格(见附表)于2011年11月25日前交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双肩挑”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

1、该管理岗位确需专业技术背景;

2、该管理岗位是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人员选聘;

3、该管理人员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确实按要求完成了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职责任务。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内设党政管理机构中,只有教务处、科研处、评建办、研究生处、外事办、财务处、审计处等7个部门的六级(副处级)以上管理岗位可设置“双肩挑”岗位。学校对“双肩挑”人员实行“双岗、双责、双考核”的管理办法。

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办公室

201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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