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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8-07-15 00:00  

关于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职改[2008]2号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报送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08〕2号)的文件精神,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必须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今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应充分考虑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高中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湘职改〔200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金沙官网将控制申报总量,即申报人数不能超过空缺岗位数,岗位已满的应暂停申报。同时,向主系列倾斜,严格控制辅助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人数。为切实做好200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根据省职改部门的要求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院政发[2008]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金沙官网实际情况,现就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职称的教学、科研等各项条件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院政发[2008]13号)执行。

二、申报各系列职称需报送的基本材料

符合初任条件,初次认定职称的人员只需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申报各系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送的基本材料分为教学系列(含实验)职称申报基本情况表(非教学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情况表)、参评资格审查材料、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以及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四者需分开,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要求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70g以上A4白纸作底。

(一)教学系列(含实验)职称申报考核表(非教学系列职称申报考核表)的填写要求参评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到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签章。

(二)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打※号的每个系列均须报送)

※1、《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1份(不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4、教学系列的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统计、会计系列的提供《统计证》、《会计证》(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5、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和聘任书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聘任书超期的请按时来人事处补办

※6、外语水平(或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免试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8、继续教育合格证(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9、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每年1份(到人事处统一领取)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11、市州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者还需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

(三)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打※号的每个系列均须报送)

※1、《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2、个人述职报告(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

3、部分考评结合的系列还需提供考试合格证原件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成果材料、奖励证书(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5、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复印件及参与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专著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同时提供原件校验)

6、教案、病历(不装订)

7、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1份(不装订)

※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 9、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代表作原件:高级3~4本,中级1~2本(不装订)

三、申报各系列职称送审的其他材料要求

1、高教高级、中级职称的均需提交任现职以来一个学期所任教一门课程的完整原始教案(不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实验系列的需提供实验教学教案和实验报告1份(不装订在评审材料中),高教系列的还需提交《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一份(不装订),表中学校评价栏和单位审核意见除系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外,还需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公章,专任教师需提交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材料。

2、档案系列:限从事人事档案、综合文书档案、学籍档案、学生档案、财务档案工作的人员申报,需提交本人述职报告5份。

3、会计系列:限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申报。要求指导一个地区、一个系列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5篇以上,加强单位成本核算和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意见、方法2项以上(要求有文字材料且被单位采纳),本人述职报告25份。

4、卫生系列:限从事医务卫生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要求近5年原始病历各1份,本人述职报告10份;中级要求近4年原始病历各1份;本人述职报告5份。

5、工程系列:限从事工程建设工作人员申报。副高要求本人述职报告10份;中级要求本人述职报告5份。凡申报土建工程专业中,高级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考试。

6、经济系列:限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要求本人述职报告10份。

7、审计系列:限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要求本人述职报告5份。

8、统计系列:限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申报。副高要求本人述职报告5份。

9、社会科学研究系列:限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并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人员申报,专任教师不能申报,要求个人述职报告30份。

10、政工系列:限直接从事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政工作的人员申报。具体要求按湘政职(2003)2号文件执行。

11、农业技术系列:限从事农业科学研究一线工作人员申报。

1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限主要精力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申报。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外语、计算机要求

申报者必须具有与所申报职称相应的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合格证,符合免考条件的应提供相应的材料。

(二)论文要求

1、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按省人事厅湘人发[1996]3号、湘人发[1997]217号、院政发[2008]13号文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参评论文及相关材料,其中按要求提交的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

2、对论文要求有“国家级”、“省级”的区别。“国家级”是指全国性报纸、期刊,即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报纸、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会刊发表的专业论文。“省级”是指地方性报纸、期刊,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报纸、期刊与本科院校学报。论文篇幅要求在2000字以上。

3、国家社会科学研讨会入选论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获奖论文,需提供已批复的该项目或该立项课题文件复印件。

4、省级专业学会,是经省一级学会管理机构注册登记的省级学会。获省社科一级学会、省自然科研与教育学会二级学会的年会一、二等奖论文可作为参评论文,但需提供该年会入选论文和获奖论文目录,并经学会主管部门签证,加盖公章,学会年会每年获奖论文一、二等奖比例应控制在入选论文的30%以内。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送的论文必须是反映本人从事和申报专业相关的内容。申报的“代表”作,应是该文章的第一作者。

6、下述文章和资料不能作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参评论文。

①发表在增刊上(包括有条码)的论文。

②发表在论文集上(含有书号的)的论文。

③只发了用稿通知或已印清样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

④新闻报道、译文、译著、文摘、文献、文献综述、史志、科普文章、科技新闻、病历、病案、考试大纲、教学大纲、教学体会、复习资料、习题集(库)、教学体会等。

⑤工作研讨资料、工作动态、讲座、报告、文件汇编等资料性质的材料。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1997年9月30日联合下发的湘办发[1997]34号文件中明确的只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

(三)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符合破格条件的,可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学历或资历只能破格一项,其中需要破“任职资历”的,其任职时间必须满三周年以上,且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年的统一要求。

(四)对破格晋升高级职务和申报统计、审计、会计、档案、公证、律师等系列(专业)高级职务的人员,都要进行论文答辩或面试。

(五)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求转换系列,必须按转入系列的要求重新申报参评。评审现有职务时未考外语而转入系列有外语要求的,必须参加外语水平考试且达到转入系列当年的参评分数要求后方可申报“平转”。

(六)因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化需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拟申报新的系列职称,可不需转评直接按拟申报系列任职条件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述职报告:主要陈述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与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

(八)对申报材料中各种假材料、假证件、假学历的提供者、接受者和证明人,均按娄地人发[1996]29号文件的规定处理,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停止其所在单位三年的职称评审工作。

(九)除表格以外的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在提交材料时出示原件(采稿通知单、证明、传真等不予认可)。

(十)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其申报材料均由人事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公示(网上和公示栏公示)。公示内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状况;职称外语、计算机中级培训考试成绩;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论文著作的题目、个人排名及发表刊物名称等情况。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在上报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收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落实,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上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整理、报送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填写统一采用打印,签署意见部分采用手写,需要系部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务必按要求办理。

2、有关表格的填写、打印和装订应严格按照表格的填表要求填写,需正反双面打印,并用胶固定装订线。

3、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系列、职务、分支专业。(档案袋在送交材料时领取),代表作正高不超过4篇,副高不超过3篇,中级不超过2篇。

4、所有复印件均用70g以上A4纸复印,都需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校验并签名。

5、所有材料务必按时一次交清,超过规定的时期送交或材料不全或不合要求者的,人事处拒绝接收,事后补交材料者人事处有权拒收。

6、《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必须有部门或单位群众意见和单位审查意见。

7、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必须在《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中逐项登记,经本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核签名,否则,按假材料论处。

8、除考核表、教案及其他原始证件和资料外,评审表、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工作总结、述职报告、参加社会实践专题材料等一律用A4纸打印。

9、收费标准:申报各级职称都需收取评审费高级470元,中级280元,初级175元,评审费均应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10、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都需在送审材料时,交与评审表所贴照片同底的照片两张,以便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和聘书。

11、所有申报职称者在报送材料的同时,务必报送申报表、公示表、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ldtdy73@yahoo.com.cn),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的不予上报。

12、送交材料时,凡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都需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否则人事处将拒绝接收材料。

13、对基本条件、教学、科研等方面达不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暂行办法》(院政发[2008]13号)的文件规定要求的,院职改办一概拒收。

14、职称申报工作安排:

①7月12日上午8:30在多媒体报告厅举行材料整理培训,请带好有关表格样本。有关表格请到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②7月14日请申报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到人事处报名登记,7月16日到人事处领取年度考核表和补办聘书。

③申报职称送交材料时间:申报初级职称送交材料时间7月17日;申报中级职称送交材料时间:7月18日至19日;申报高级职称送交材料时间:7月20日至7月21日;

④7月22日至24日人事处整理汇总;

⑤7月25日至7月26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资格审查;

⑥7月28日后初评、公示并上报;

15、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紧落实,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的职称申报材料送院职改办(办公楼四楼二会议室),超过规定期限所送的职称材料,院职改办将一概拒收,所有材料请申报者自己按要求整理装订,人事处不再整理装订,不按时按要求送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申报者及申报者所在部门承担。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职称改革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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