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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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金融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办法

2016-12-15 15:39  点击:[]

一、组织领导

成立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院长任组长,书记、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任组员,加强对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领导。根据专业,下设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

二、选题要求

1、课题须具有专业性。课题要扣紧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属于本专业的范围,反映本专业的主要内容,要能综合本专业的主干课程和专业课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2、课题内容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要有半数以上的题目来自生产、生活实际。

3、在教育实习中有创新的体会或与中学教育实际有关的理论问题也可以作为毕业论文的课题。

三、选题程序

l、选题: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给出,学生也可以自拟,但必须给出选题的理由和具备的条件;教研室对所有课题是否符合教学要求进行审查,报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汇编成册。

2、题目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3、院长根据学生选题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四、工作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一般工作程序是:

1、组织辅导。学院对学生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教育和提出要求。

2、确定指导教师。聘请具备条件的教研人员担任,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3、选定题目。印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题目,供学生选题时参考。学生要通过酝酿、思考,慎重选题,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题目须上报院审核,一经批准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变。选定题目后,指导老师要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明确论文的主要内容、要求。

4、撰写开题报告。学生撰写的开题报告须交指导教师审阅,然后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意见修改,再请指导教师审定。

5、撰写初稿。进入写作阶段后,要集中精力,独立完成。严禁找人代笔,严禁抄袭。写成初稿后,自己要反复修改几遍。一稿二稿交教研室保存,学院抽查。

6、审阅定稿。初稿完成后须送指导教师审阅,按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再次送审,直至指导教师认可为止。

7、递交论文。毕业论文交院办送答辩小组。全体答辩小组成员要提前一周对学生的论文先行阅评,不合格的发回修改再递交,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8、举行答辩。答辩要逐个进行。答辩必须分批集中,答辩时间要充分,每人不少于10分钟。答辩小组对学生的论文(设计)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当场答辩。提问和回答的问题由秘书作简要记录,答辩小组通过并给出建议等级后,报院审核批准。对提出修改的论文(设计)暂不定结论,要求按时修改,重新提交到答辩小组审核。

9、第二次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未获答辩小组通过,则不能毕业,但学生可以向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准备,再行答辩。如仍未通过,则不能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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