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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强之星实施方案
2015-12-10 13:22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强之星”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三、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挖掘“自强之星”活动的基层榜样,发挥带动作用,形成长效机制,推进“自强之星”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组织金沙官网学生参与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四、活动意义

通过“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宣扬金沙官网优秀个人的先进事迹, 宣扬“自强”的精神,引导全校学生推进“自强之星”活动,增进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
五、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发布个人事迹简介(自己撰写,300字以内)和以建构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4.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七、宣传阶段  

  由校团委统一部署前期工作,保证好此次评选活动宣传的力度和深度,保证让全校的师生了解此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和评选流程。前期主要通过网络、下班下系宣传,加深同学们对此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了解,再由院团委素拓部将评选通知下发到各系团总支。
八、推选方式

1、班级推选 团支书接到通知后,由团支书负责安排,班级商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的相关事宜,并以民主选举的形式选出本班的“自强之星”(保留原始票据)并将评选的详细资料、经历及相关获奖复印件等参选信息上报给所属系部

2、团总支推选  团总支负责评定并将 1 至 2 个被推荐的个人的详细资料、个人事迹(纸质档1500字左右及电子档),媒体报纸的剪贴、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参选信息于 11 月 10日前上报给院团委素拓部。

4、学校推选

(1)本人必须在微博开设实名微,或通过 QQ 账号授权登录,然后通过“设置”按钮,将“姓名”一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 发布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并获得不少于 30 个转发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此次转发支持得分占总评成绩的 30%。

(2)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老师组成评审团,进行小组评审, 此次评审得分占总评成绩的 70%。

(3)在院团委官方微博公示转发支持评定完成后,将推荐的 1 至 2 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在团委官方微博# 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通过推荐名单公示,公示完成后上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九、联络追踪

1院素拓部对团总支推选个人进行实地调查

2、创建自强之星群,加强交流

十、组织纪律

1、对于推选中出现的徇私舞弊现象,视情节严重情况追究其责任。

2、一般情况下,团总支上报于院素拓部候选名额为1至2个,且要保证候选人信息的真实性。

3、本次评选分三个阶段(班级、团总支、学校)进行。由每班团支书负责本班评选工作,团总支素拓部负责本系评选工作,院团委素拓部负责学校评选工作。
十一、表彰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1、校级“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可获得荣誉证书

2、(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共青团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委员会素拓部

2015 1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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