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院概况党建工作师资队伍教学工作三全育人实践中心科学研究招生就业学生工作下载中心校友分会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规章制度>>正文
  新闻浏览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3

2023-12-31 15:47:13 来源: 浏览: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2021〕4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修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71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7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实验实训教学和改革。

负责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四、负责实验实训和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等

五、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完成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