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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政23号-实验室管理制度

2022-07-02 08:31:55 来源: 浏览: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21〕23号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71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学生守则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的管理。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物品的特性。

三、实验课不得迟到、旷课,衣冠不整不得进入实验室,不得将水杯、食品等物品带进实验室。

四、爱护实验器材,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先熟悉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仪器,并填写仪器运行记录表。

五、在实验室内不准喧哗、打闹和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六、实验过程中,应正确操作,认真观察并加以记录,实验结果须经实验指导教师认可。

七、实验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实验指导教师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八、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和实验材料,不准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不准私自将公物拿出实验室。

九、实验完毕,应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关闭相应的水源、电源,清洁实验台和仪器设备,打扫实验室内卫生并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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