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院政〔2019〕1号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关于成立第二届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及《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成立第四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校政发〔2019〕11号),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第二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四年。党总支书记任顾问、院长任主任、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办负责人担任。委员由院领导、专家教授代表、教学督导组、实验室、实训中心、及各教研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企业委员根据需要临时确定。其组成成员如下:
顾 问:彭 辉
主 任:谢常清
副主任:刘海力
成 员:
张海筹 胡 东 伍铁斌 唐川林 潘树林 田汉平
刘自强 张胜文 岳 舟 王 舒 陈 旺 汪 力
办公室主任:林安源
在本届委员会任期内如遇人事变动,相应人员依次替补,不另行文。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3日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9年0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