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按照评定程序严格选拔,并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拟评定以下521位同学为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下同学的获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仁德楼303
联系电话:0738-8372908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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