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家庭经济突发临时困难的学生能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将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落到实处,学校向突发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我校本专科生因突发状况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主要形式为一次性现金资助。根据实际情况,资助金额为1000元-5000元。
第三条 学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制定临时困难补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定期向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报告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开展的情况。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临时困难补助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资助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困难补助的资助对象为金沙官网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五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一)学生本人患身心疾病,医药费负担较重而家庭无力负担者。
(二)学生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家庭经济来源受到影响,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基本费用不能保证者。
(三)学生个人遭遇意外,经济损失较大,学习、生活陷入困境者。
(四)经认定其它需要给予补助的情况。
第六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
(一)单纯为改善个人或家庭生活质量导致临时困难者。
(二)因学生本人违法违纪违规及行为不端等原因,导致被盗、被骗、被伤、宿舍发生火灾等事件而造成临时困难者。
(三)学生个人生活铺张浪费,消费水平较高者。
(四)其它不适合给予资助的情况。
第三章 申请程序
第七条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提交《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见附表),说明申请理由、家庭经济状况以及获得各类资助情况等,并将申请材料交至学院。
(二)学院审核。经学院研究,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上签字盖章,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意见栏写明拟申请资助金额。
(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确定资助金额,负责人签字盖章。
(四)校领导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审批之后,将《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报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审批。
(五)补助发放。校领导审批同意之后,按学校财务流程,将补助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内。
第八条 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取消或追回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取消其今后申请补助的资格。
第九条 每个学期第18周,对本学期获得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临时困难补助审批表
姓名
|
|
学号
|
|
性别
|
|
所在学院及专业班级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方式
|
|
曾获得何种资助
|
|
一卡通卡号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
|
学院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
学生工作部(处)意见
|
签字(盖章):
|
分管校领导意见
|
|
校长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