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级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各学院按照评定程序严格选拔并公示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拟评定以下575位同学(具体名单见附件)为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现予以公示。如对以下同学的获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与学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阳光公寓食堂413
联系电话:150808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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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