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领域、研究生导师、2013级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15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工作,根据《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依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答辩资格审查材料上交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6月15日下午6点,具体检查事项由各领域负责,研究生处最后汇总。未按时提交审查材料的毕业生,按照相关文件推迟毕业。
二、论文修改
各位毕业生按照论文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论文评阅意见一定要送导师一份。
三、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领域具体组织实施,论文答辩会议应在校内公开举行,须于答辩前3天在校内张贴3张以上的答辩海报。
2.答辩委员会须由5名或7名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且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至少有1名为外校专家,也可邀请本次答辩论文的校内论文评阅人。校外答辩委员会成员由领域发邀请函邀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导师以外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在答辩前应保密。
3.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领域提交经校内外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打印稿5本或7本,培养领域至少于答辩前3天分发给答辩委员会委员,供委员提前审阅论文。答辩委员(作为论文评阅人的委员除外)须在答辩前审阅论文,做好提问的准备,并填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书》,于答辩前一天交答辩秘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4.每个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PPT汇报时间18-25分钟。汇报PPT至少在答辩前2天送给导师修改。
5.答辩委员会秘书对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答辩情况进行认真地详细记录。
6.答辩会议结束后,须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须当场宣布,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优秀硕士论文的推荐
每个领域根据硕士论文的实际水平,可评选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论文,比例不得超过30%,没有符合优秀等次的论文也可不推荐。只有答辩委员会决议推荐为优秀论文的,方可参加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五、研究生论文答辩会议议程
(一)领域负责人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研究生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1.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报告时间为18-25分钟)。
2.答辩人对论文评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及修改情况作简要说明。
3.答辩委员会成员及与会者提问,答辩人在下一位答辩人汇报完后回答问题。
4.公开答辩会休会(学生离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
(1)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
(2)导师暂时离会;
(3)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
(4)答辩委员会委员评议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
(5)答辩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表决(2/3及以上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6)答辩委员会委员讨论并修改答辩决议书;
(7)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签署决议书及有关表格。
5、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托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投票结果和答辩决议。
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三)合影
(四)答辩秘书将表决票及学位授予决议书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