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4、2015级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
公共课、领域主干课、专业技能课和专业拓展课课程考核须在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具体考核工作由各课程负责人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
2、考核要求
(1)公共课和领域主干课应采取考试(开卷考试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课程考核应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和学校实际,选择科学合理、丰富多样的考核方式,要笔试与口试相结合、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理论性考试与实践性考试相结合。可采取平时考核(占总成绩的20-30%)、期中考核(占总成绩的20-30%)、期末考核(占总成绩的40-60%)等多次考核方式进行。平时考核包括课堂出勤、课堂讨论、课堂测验、作业、读书笔记等内容。课中课末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半开卷笔试、答辩(专题报告、文献综述、实验设计、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案例分析、社会调研报告、科研论文、产品设计等)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进行。具体采用何种方式考核,由课程组根据课程特点提出,原则上考核方式不少于3种,考核次数不少于3次。
3、命题要求
考核方式为笔试的科目,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做到命题科学、严谨,格式规范,避免差错或疏漏。课程负责人应按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格式(见附件1)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其中一套用于考核,一套备用或作补考用),并编制好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于考试前一周报送各领域秘书(面向所有领域开设的课程试题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报送到研究生处106室)。
二、试卷印制
试卷统一到学校文印室印制,面向所有领域开设的公共课和专业拓展课试卷由研究生处负责,其它课程试卷由各领域秘书负责。
三、成绩及考核材料上报
1、请各课程负责人于考核完一周内将课程考核成绩单一式2份和相关考核材料(包括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答卷、课程教学小结表及平时考核材料、课中考核材料、点名册等)报送相应领域秘书(面向所有领域开设的公共课和专业拓展课的成绩单和相关考核材料于2016年1月22日前直接报送研究生处)。
2、请各领域秘书于2016年1月25日前将所有考核完毕的领域主干课和专业技能课课程的考核成绩单一式2份和相关考核材料(包括试题、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答卷、课程教学小结表及平时考核材料、课中考核材料、点名册等)报送研究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处。
附件:
附件1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样式.doc
附件1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课程考试答题纸样式.doc
附件15: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4级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doc
附件15: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5级研究生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doc
附件16:研究生课程教学小结表.doc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