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学位办〔2018〕25号
关于推荐湖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动我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稳健发展,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学位点合格评估、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更好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决定组建9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法律、新闻与传播、工程、会计、工商管理、农林、艺术、临床医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或相关领域专家,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遴选方式与要求
1.每个教指委委员人选各学位授予单位限推荐1名;同时,可推荐行业(主要从有关省直厅局等实务部门中推荐)专家学者1-2名。
2.每个专业教指委设成员9-11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3人,设立秘书处负责本教指委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主任委员所在高校。
3.各单位可自荐为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单位,自荐为主任委员单位的要承诺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牵头落实好省学位委员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安排,自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的要配合主任委员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自荐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单位的原则上应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且获得相关专业学位授权点3年以上。
三、材料报送事宜
请根据以上要求,研究提出教育、法律等九个教指委委员人选的推荐名单,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2),并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寄送我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wb504@163.com。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邮编:410016。
联系人:唐宏伟,电话:0731-85524190。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名单
汇总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