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通〔2020〕01号
关于组织2020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省级申报认定
及校级建设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下称“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下称“中心”)省级申报认定及校级建设申报通知如下:
一、“基地”“中心”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要求及认定标准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20〕219号文件“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及“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申报、评审并认定。
(二)学院申报名额分配及立项数量
1.申报省级“基地”及“中心”数量分别为1个。学校择优推荐2个“基地”、3个“中心”申报省级认定。
2.申报校级“基地”立项建设的数量原则上为1个,5个及以上专业学院可申报2个,学校择优立项建设6个。
3.申报校级“中心”立项建设数量原则上为1个,已有2个及以上省级校级立项的学院不接受申报,学校择优立项建设4个。
二、立项建设原则
(一)重点项目倾斜原则。支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
(二)统筹兼顾原则。支持未有相关项目立项的学院积极申报。
(三)资源共享原则。“基地”项目支持学院联合申报。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二级学院行政管理人员或专任教师。
(二)项目负责人调离学院,学院须向主管理部门提交项目负责人变更申请。
(三)已承担在建项目(“基地”或“中心”有其一)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四)项目经费由学校预算到项目负责人,学院统一规划、管理并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6日。报申报材料纸质稿1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1.“基地”材料报送校地校企合作处校企工作科(明德楼215、电话0738—8325616、邮箱cxychu@126.com)。
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匠成楼106、电话15173847660、邮箱250900483@qq.com)。
(二)学校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省级项目负责人须现场进行申报陈述并接受专家质询。时间为5分钟。
附件:1.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2.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3.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校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申报书
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申报书
5.湘教通〔2020〕219号《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地校企合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