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为教育强国建设支撑引领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教高函〔2024〕9号)要求,金沙官网定于2024年5月—7月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设立组委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创新创业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团委、学工部、校友办、研究生教育教学部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赛事组织实施、项目咨询指导、省赛(国赛)作品选送工作,并邀请教育专家、企业专家、创业孵化专家、技术专家、投资专家等组成项目评审小组,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赛道方案
见附件1、附件2,产业命题赛道不进行校赛。
五、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进行赛事咨询。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成立竞赛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稳定的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队进行精心指导,全方位提供资金、物质、技术和场地支持,确保参赛质量和水平。学校对各学院(部)组织项目申报、院级初赛组织和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给予经费支持。
(二)请各学院(部)依托创新创业课程的学生创业计划书、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成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培训班教学成果、毕业5年之内的校友创业成果等渠道,挖掘优秀创新创业项目,重点组队、严格把关。各学院(部)要对报名参赛项目进行核查,有滥竽充数项目虚报造假的,将取消学院(部)参赛资格和经费支持,并影响年终目标考核。各学院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务必高度重视项目基数,确保优秀项目优先推荐。
校赛名额分配基数将以各学院(部)报名截止时间节点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为准。
(三)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不断拓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时代内涵,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广大青年学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厚植家国情怀、扎根中国大地,用创新实践服务国家、服务人民,将个人奋斗融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院级初赛结束后,请各学院(部)将初赛方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总结等资料交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七、奖励政策
奖励政策参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办法》(校政发〔2022〕17号)执行。根据各学院(部)项目数量、质量(省赛获奖作为重要参考指标)等完成情况,给予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老师在国赛、省赛获奖作品、校赛前六名的第一指导老师中产生。
附件:1.高教主赛道方案
2.“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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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7日
附件1:
高教主赛道方案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设高教主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五)“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 “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发展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创业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1)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附件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方案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国家开放大学学生(仅限学历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