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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12-15 11:00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开展下半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受理2020年重点项目,20212022年重点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以及2022年一般项目。其中2020年重点项目、2021年优秀青年项目和2022年一般项目已到结题截止时间,对超过结题截止时间仍不能结题的项目,教育厅将予以撤项处理,同时扣减学院下一年度申报限额。研究期限不满2年的(2023年立项),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rms.xuefeng.space/),安全码请咨询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刘国杰老师。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参考附件1)、研究报告(参考附件2)、成果简介(参考附件3)、结题情况一览表(参考附件4)成果附件材料。

2.教育厅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开放基金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专家评议验收。要求5名(校外专家不少于3名)相关领域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填写结题报告中的专家验收意见页,携全部纸质版结题材料经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签署管理部门意见和并加盖公章后,再按照要求扫描并上传至结题系统(截止时间12月26日),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3、教育厅一般项目负责人需于12月20日前将全部纸质版结题材料一式一份交到科研与社会服务处412室。学校将组织3-5名专家进行集中评议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将由项目负责人在12月26日前将相关结题材料上传结题系统。

3.项目负责人将本人签名页(手写或电子签名)、专家验收意见页(每位专家手写签名)和学校意见页(需盖章)扫描后插入结题报告对应位置,并将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成果附件上传到系统。上传系统时需填写相应的附件名称。

5.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审核结题材料,并在结题系统中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推荐到教育厅申请验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系统,系统上传附件、图片文件不能超过2M。在系统上传文件时,未填写文件名可能会导致上传不成功,文件上传成功后会生成链接,若无链接则为上传不成功,提交材料前请检查文件是否上传成功。

2.成果附件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论文只上传首页和标注页(用红线在“教育厅资助项目及编号”处做好醒目标示),专著只传首页和版权页(用红线做好醒目标示)。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项目编号的成果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

3.在学校未推荐结题之前,如需更新已提交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取消结题申请,即可修改后重新提交材料。

4.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不得延期。重点项目确因项目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参考附件5),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26日之前汇总结题情况一览表(申请延期的,请在备注栏备注)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邮箱:kjc8326910@163.com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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