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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推荐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的通知
2024-11-12 14:58  

各单位:

为充实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建设,提高评委库评委质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关于推荐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娄职改办〔2018〕1号)及《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娄底市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3个规定的通知》(娄人社发〔2023〕12号)等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评委入库资格条件

自然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专业涵盖测绘(测绘工程、工程测量)、土地工程专业,参与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纲领、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优秀的政治品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凡有违纪违法、党纪政纪处分、诚信缺失、学术不端等情形及群众反映争议较大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相关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敢于担当奉献,能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相关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自然资源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从事自然资源工程相关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聘任6年以上,相关工作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五)原则上年龄不满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的强度要求,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评委人选。

二、评委库评委推荐确认程序

(一)拟入库人选须由2名本学科领域专家实名推荐或基层单位业务部门推荐。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查,做好考察,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填写《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信息登记表》(附件1)。

(二)对符合条件人员,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及时填写《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花名册》(附件2),收集整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推荐资料,于11月18上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明德楼415电子资料发送至604972138@qq.com邮箱

三、工作要求

评委库评委建设是职称评审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评委库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单位负责人为推荐主体负责人,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素质突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库,并如期完成报送工作。


附件1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信息登记表

附件2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花名册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花名册.doc已下载
附件【娄底市自然资源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评委推荐信息登记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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